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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司轮椅旅客服务及预订全指南

轮椅服务申请


⚠️ 特别提醒: 本指南内容整理自各航司官网,仅供出行参考。由于民航规定及航司政策可能实时更新,详细申请要求及保障情况,请务必在购票前或出行前联系所乘航司客服中心确认。


一、 轮椅服务类型:您需要哪种?

在申请时,请明确告诉客服人员以下服务代码,以便精准安排:

  • WCHR (地面轮椅): 旅客能自行上下机、能走到座位,仅在航站楼长距离移动时需协助。
  • WCHS (登机轮椅): 旅客无法自行上下楼梯,但进入客舱后能自行走到座位。
  • WCHC (机上轮椅): 旅客完全无法行走,需要轮椅送至座位。

二、 核心预订时间要求(重要!)

各航司对不同类型的轮椅服务有严格的提前申请时限,建议至少提前 48 小时预订最为稳妥

航空公司地面轮椅 (WCHR/WCHS)机上轮椅 (WCHC)电动轮椅托运
国航/山航起飞前一天 16:00 前起飞前一天 16:00 前起飞前 3 小时
南航起飞前 24 小时起飞前 48 小时起飞前 48 小时
东航起飞前 24 小时起飞前 48 小时起飞前 48 小时
海航建议购票时同步申请起飞前 24 小时起飞前 48 小时
厦航定座购票时告知即可起飞前 48 小时定座购票时告知
川航国内 24h / 国际 48h建议购票时申请起飞前 2 小时交运

注:部分航司(如南航)建议电动轮椅托运最好提前 72 小时报备。


三、 托运电动轮椅:电池与尺寸规定

由于涉及航空危险品运输,电动轮椅需符合以下标准:

🔋 锂电池功率限制

  • 不可拆卸电池: 需固定在轮椅上,功率通常无硬性上限(需符合防损坏标准)。
  • 可拆卸电池(需随身携带):
    • 单块电池功率不得超过 300Wh
    • 若携带 2 块,则每块不得超过 160Wh
    • 备用电池: 每人限带 1 块(≤300Wh)或 2 块(均≤160Wh)。

📐 尺寸与额外托运

  • 免费额度: 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旅客,可额外免费托运 1 部手动或电动轮椅(不计入普通免费行李额)。
  • 尺寸: 东航等航司规定,若要在客舱内存放,折叠后尺寸不应超过 33×91×106 厘米

四、 申请材料及值机提示

📂 医疗证明与表格

  1. 伤病/手术旅客: * 国航/川航: 需提供 10 天内开具的医生诊断证明(注明“适宜乘机”)。
    • 老年旅客: 满 65 周岁长者且无明显伤病,通常可免除医疗证明。
  2. 特殊表格: * 东航/海航: 值机时需签署《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》或《服务需求单》。

⌚ 机场到达时间

由于轮椅旅客涉及设备交运及特殊保障,建议在**航班起飞前 120 分钟(2 小时)**到达柜台办理。


五、 各航司温馨提示与限制

  • 南航: 机上轮椅 (WCHC) 数量有限制,除美国航线外,每班通常限 2 名,请务必提前确认名额。
  • 川航: 只有宽体机(A330/A350)才能提供机上轮椅服务,窄体机无法进入客舱。
  • 海航: 暂不为携带电动轮椅的旅客办理中转联程服务。
  • 厦航: 建议尽量在购票时同步告知,以便各站机场提前协调保障。

📞 常用航司客服电话

  • 中国国际航空: 95583
  • 东方航空: 95530
  • 南方航空: 95539
  • 海南航空: 95339
  • 厦门航空: 95557
  • 山东航空: 95369
  • 四川航空: 95378